新加坡醫療制度的著眼點,是建立一個人人都可以負擔得起的醫療保障體系,既不讓百姓因為貧窮而看不起病,又不讓醫療資源因過剩而白白浪費。
盡量少花錢,又要讓百姓病有所醫。從新加坡的醫療實踐看,確實達到了這些目標。
個人人保健儲蓄賬戶避免資源浪費
一直被大家詬病的西方醫療排隊問題,其實源于免費的醫療服務。因為不要錢,稍有不適就去看一看,極大的占用了醫療資源,反而讓真正有需求的人無法及時醫治。新加坡則很好的解決了這個問題。
在1984年前,新加坡的醫療制度承襲了英國殖民地時代的舊制,政府為民眾提供免費的醫療服務,讓人人享有健康保障。
隨之而來的是醫療需求不斷膨脹,醫療領域浪費嚴重,政府的負擔也越來越重。
為改變這種狀況,1983年,新加坡政府發表了《國家醫療計劃》,開始對醫療制度進行改革。國家醫療計劃的一項重要內容,是建立個人保健儲蓄賬戶。
從1984年起,每個新加坡人都必須將每月收入的6%~8%存入個人保健儲蓄賬戶,雇主和個人各負擔一半,直至退休。類似于中國的醫保。
這一制度是強制性的,所有賬戶由公積金局統一管理,賬戶里的錢用于個人和家屬的醫療支出。這是新加坡醫療的首先層保障。
健保雙全為重病患者提供資金保障
和我們的醫保一樣,如患重病及長期慢性病,賬戶里的金額遠遠不夠開支。為解決這類病人的醫療費問題,1990年,新加坡政府推出了健保雙全計劃。
根據這一計劃,新加坡人進行重病及長期慢性病醫療投保,保費不用額外花錢,直接從個人保健儲蓄賬戶中支出,由政府指定的商業保險公司承辦。
類似國內的補充商業醫療保險,不同的是,這個商業險是用醫保賬戶里的錢買的。
為了提高參加健保雙全計劃的人數,提高保費基數,從而降低每個投保人看病時的花費,政府建立了一種自動進入機制,凡是個人保健儲蓄賬戶擁有者,如果不事先申明,就會自動加入這一計劃。
由于參與者眾多,籌集了大量資金,生重病或長期慢性病的情況下,患者就可以享受到高額的賠償金,減輕醫療負擔。
所謂取之于民,用之于民,急國民之所需,在新加坡得到了充分體現。這是新加坡醫療的第二層保障。
政府補貼實現醫療100%覆蓋
1993年,新加坡政府從財政盈余中撥出兩億新幣作為啟動資金,成立了保健基金,幫助那些沒有個人保健儲蓄、或儲蓄金額不足以支付醫療費的貧困群體。
需要保健基金援助的病人,通過社區提出申請,經保健基金醫院委員會評審后,會得到醫療救助金。
批準率高達99.6%,也就是說,困難群體只要提出救助申請,一般都會得到批準。這是新加坡醫療的第三層保障。
在保健基金之外,政府還提供額外的醫療補帖:
對住院病人進行補貼
對政府診所進行診療補貼
對糖尿病、高血壓等長期病癥者進行護理補貼
對低收入家庭進行醫療救助等
醫療補貼分級實現醫療公平
新加坡的住院病房根據硬件不同分為A、B1、B2、C等級。根據患者選擇病房的等級,確定補貼金額。不同級別的病房收費差別很大。
A級病房有空調、電視機、獨立的衛生間等設施,一間房只安排一至兩張病床;享受的醫療補貼金額為0,且收費較高,每天的收費高達370新幣。
C級病房是開放式的,一間房內病床數可達八張。C級病房每天的收費只有36新幣。且享受的醫療補貼比例較高達80%。
病人可以根據自身的經濟條件選擇不同級別的病房,政府根據病人的選擇,給予不同比例的住院補貼。
需要特別強調的是,對住在不同等級病房的病人,醫院的治療安排和醫生的分配并沒有差別,除了病房環境,享受到的就醫待遇,是完全公平的。
通過病房分級和病人的自由選擇,新加坡既保證了窮人看得起病,又保證了富人能夠獲得自己想要的較好的醫療條件;既維護了基本的醫療公平,又體現了一定的差別,使窮人和富人各得其所。
鼓勵競爭提高醫療質量
新加坡的醫院同樣分為政府醫院和私立醫院兩種。不同的是:
在門診醫療層面,80%的醫療服務由私人提供,政府提供余下的20%,每個社區有多個診所,居民看病十分方便。
在住院治療層面,情況相反,80%的醫療服務由政府提供,私立醫院提供余下的20%。
這是因為門診醫療的專業要求相對較低,私人診所之間的競爭,可以使居民享受到高質量的醫療服務。
而在院治療方面,由于醫療條件要求相對較高,政府發揮主力軍作用,私立醫院只作為補充。
為進一步提高醫療質量,政府鼓勵醫療機構之間展開適度的競爭,但反對惡性競爭。
政府對各醫療機構的服務價格和服務質量進行監督,通過搜集病人的反饋意見,定期對各類醫療機構的服務質量作出排名,并公之于眾。
1999年,政府通過整合組建了國立健保集團和新加坡保健服務集團。
國立健保集團有四家醫院(國立大學醫院、板橋醫院、亞歷山大醫院、陳篤生醫院),兩個??浦行暮途艂€綜合診所。
新加坡保健服務集團有三家醫院(中央醫院、竹腳婦幼醫院、樟宜醫院),四個??浦行暮途艂€綜合診所。
兩個醫療集團相互競爭,使醫療服務質量進一步提升。
雙向轉診解決排隊問題
為減少醫療資源的浪費,新加坡的醫院和醫療診所之間有著明確的分工。
醫院負責住院病人的治療,診所負責日常小病的醫治。病人一般先到診所就診,如需要住院治療,則由診所醫生開單轉入到對口的醫院。
反過來,醫院亦可將病情不重,或處于手術恢復期的病人轉到診所就診。
通過相互轉診,即防止了病情延誤,又防止了小病大醫,較大限度地發揮醫療資源的作用。
新加坡人每年用于醫療方面的支出不足GDP的4%,這遠低于西方發達國家在這方面的支出比例,但是病人對于公共醫療機構的滿意率達到76%,又遠高于西方發達國家。這些數字,顯示出新加坡醫療制度的不同,和巨大的成功。
近幾年,越來越多的人看中新加坡法律和制度管理創造的公平環境,不管是醫療上,教育上,還是商務方面,凡是有規矩可循,有法可依,給了大家充足的安全感。